因为客厅没有空调,一楼的租户,经常性的两个房间在开空调时,把对着客厅的门都打开,这样冷气就会排到客厅,这是她的自由,我们无权干涉。但交电费时说怎么可能这么多,肯定没有用到这么多,把房间的空调当作中央空调来使用,电费能不超出预料吗?

每层楼都有对应的分表,一目了然的可以看出来,这与使用时间和方式有很大关系,但还是认为电表度数有问题,电费收取0.8元/度也不能接受。既然达不到协议,那主动退租也没问题,从6月16日开始的电费就故意不交,一直拖到8月9日房租到期,以押金来抵扣电费。

其实这也没什么问题,只是昨天要离开时,爸爸过去和她们争论说押金不够抵扣电费,我对这些还不太了解,也过去和一楼租户争论起来,我说当时签合同时有告诉你们是0.8元,但她却不记得,说我们没有说过,现在这么久了根本也讲不清楚。对于电费问题和她一起算,算出来其实抵扣押金下来是差不多的,只是卫生间的盆被弄坏了,这样就不够了。

最后也讲清楚了,下午的时候她家人有和爸爸说过会重新买一个盆来安装,所以今天想来也还好没有太过绝对的去争论,其实算下来是差不多的,可能是爸爸没有算清楚吧。

最后修改:2024 年 08 月 10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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