随着企业的复工复产,根据《福建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》规定,用工单位、个人和出租房屋业主应当采集、登记流动人口信息,及时向当地公安派出所报送。疫情期间,为了避免交叉感染,建议您通过“福建治安便民”微信公众号、“出租房屋自主申报”小程序向公安机关报送。

用工单位从业人员信息申报

一、关注微信公众号:查找并关注微信公众号“福建治安便民”

二、用户注册:办事大厅—>用户中心—>用户注册—>个人自助认证—>填写个人信息—>提交认证(通过后,推送核实通过通知)

640wdb1.jpg

三、用工单位申请管理:便民服务—>智慧房屋(或者扫描单位门牌二维码进入房屋详细信息)—>关注—>用工单位管理—>新增管理—>输入单位信息—>查询—>(查询到相关记录)申请管理(提交成功后可以在我的单位界面进行查看,状态为待核实,等待审核)—>新增管理—>(若该地址下暂无单位信息)单位自主备案—>单位信息采集—>提交(等待审核)—>(若该地址下已有单位信息)申请管理-等待审核

640wdb2.jpg

四、从业人员信息登记:办事大厅—>用工单位管理—>我的单位—>单位管理—>从业人员管理—>从业人员登记—>手工输入人员信息或拍照身份证录入—>提交信息(系统会在24小时内进行自动审核,待系统自动审核通过后,会推送一条通知到公众号上,该记录会显示在在职人员页面)

640wdb3.jpg

五、从业人员离职登记:办事大厅—>用工单位管理—>我的单位—>单位管理—>从业人员管理—>离职登记(待系统自动审核通过后,会推送一条通知到公众号上,该记录会显示在离职人员页面)。

640wdb4.jpg

出租房屋居住人信息申报

  • 一、通过“福建治安便民”微信公众号申报

1.关注微信公众号:查找并关注微信公众号“福建治安便民”

2.用户注册:办事大厅—>用户中心—>用户注册—>个人自助认证—>填写个人信息—>提交认证(通过后,推送核实通过通知)

640wdb5.jpg

3.居住人信息登记:便民服务—>智慧房屋(或者扫描单位门牌二维码进入房屋详细信息)—>关注—>房屋管理—>填写房屋管理员信息—>提交申请(民警审核通过后,会收到公众号推送的通知)房屋管理—>居住人管理—>入住登记—>拍摄身份证或手工录入人员信息(居住多人可重复此步骤直至全部提交完成)

640wdb6.jpg

640wdb7.jpg

  • 二、通过“出租房屋自主申报”小程序申报

1.查找小程序:打开微信搜索,在“小程序”中搜索并打开“出租房屋自主申报”。

7.webp.jpg

2.实名认证:打开小程序后,点击“出租房屋备案”菜单,进入房屋出租人实名认证,按照提示要求,填写姓名、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后,提交实名认证。

8.webp.jpg

3.出租房屋备案:扫描房屋门牌二维码(或直接输入房屋地址)—>点击出租房楼栋—>选择单元房(或选择批量备案)—>填写房屋信息—>提交备案(等待审批)

9.webp.jpg

4.居住人申报:进入首页—>居住人申报—>拍摄居住人的身份证(或手动输入居住人的姓名、身份证号码)录入联系方式后提交,即可完成居住人信息申报。

10.webp.jpg

无门牌或通过“福建治安便民”微信公众号、“出租房屋自主申报”小程序申报遇到问题的,请及时到辖区公安派出所申报。